世贸组织(WTO)专家组2013年2月26日作出裁决称,中国方面对欧盟出口的X射线安检设备征收的反倾销税违反了全球性商业法规。中国商务部27日回应称,保留对WTO裁决上诉的权利。

  2011年1月23日,中国商务部发表公告称,原产欧盟的进口安全检查设备在华存在倾销,使得中国国内相关企业利益受到损害,因此从当日起对欧盟安检产品征收33.5%至71.8%不等的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此后欧盟将这一争议提交WTO,启动贸易争端解决程序。WTO专家组认为,中方在倾销的因果关系、损害认定方面“并未依据肯定性证据进行客观审查”,因此界定中国作出的这一裁定违反贸易原则。不过,WTO同时在部分争议点上驳回欧盟诉求。

  对于WTO这一裁定,中国商务部27日表示,中方欢迎WTO在部分争议点上驳回欧方诉求,支持中方主张。对于WTO其他裁定结果,中方将进行研究并保留上诉权利。根据规定,中方应在裁定作出后60日内提出上诉。

  分析指出,该案不会对中国和欧盟贸易关系产生影响。但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中国对欧盟企业征税力度不大,但欧盟依然对中国采取的贸易补救措施持强烈反弹态度。报道称,在技术含量产品方面,中国对外国产品进口的关注和审查正在增强,这使得中国与欧美贸易摩擦呈上升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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