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谦;上诉机构重启后,WTO上诉仲裁的常态化运行对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发展意义深远。依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解释规定对DSU第25条进行解释,作为替代性争端解决方式,DSU第25条仲裁具备替代上诉审议程序的合法效力,这为上诉仲裁常态化运行提供了法律依据。上诉仲裁的常态化运行契合WTO争端解决机制防范失灵风险以及追求更高层次发展的制度需要,对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改革优化具有积极意义。上诉仲裁机制的良好运行态势为其常态化运行创造了有利的现实条件,在未来推进上诉仲裁常态化运行的过程中,需厘清上诉仲裁与上诉审议程序间的程序平行与实体协同关系,并妥善解决上诉仲裁实现常态化运行需考虑的诸多问题,包括仲裁员与仲裁秘书的聘用、资金的筹措与配置、程序规则范本的拟定以及裁决一致性的严格保障等。
2025年02期 v.32;No.279 109-12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88K] [下载次数:2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0 ] |[阅读次数: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