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彭岳;
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际贸易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地方性法规审理国际贸易行政案件。据此,WTO协定被排除在可适用的法律渊源之外,此前关于国内法院是否适用WTO协定的争议就此告一段落。中国入世之后20年的司法实践表明,该规定在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引发了进一步的理论争议。特别是,该规定所引入的一致性解释原则并未在司法实践中产生实质影响。在司法实践越来越趋向于完全排除WTO协定国内直接适用的情况下,如果不能利用一致性解释原则缓和国内法与国际法之间的紧张关系,则很难为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打下良好的基础。当前有必要进一步明确WTO协定不可适用的范围和程度,将遮蔽的法律问题揭示出来,同时强调一致性解释原则在涉外案件中的不可或缺性。
2021年04期 v.28;No.257 5-21+4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582K] [下载次数:1014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12 ] |[阅读次数:0 ] - 肖冰;
拜登政府上台后显示出美国回归多边、重新主导国际经贸规则改革的态势,但其立场导向和政策举措却与多边贸易体制的核心价值及基本原则有所背离:实体上"去差异化",主张去除不同经济发展水平成员之间的待遇差异和不同经济模式成员之间的体制差异;程序上"去司法化",拆除上诉机制并意图削弱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司法属性;实施路线上"去多边化",推行"区域迂回"和"诸边纳入"等多种方式实现规则再造。基于中国"全面战略竞争者"的定位,美国在改革中集中针对、遏制中国是不言而喻的,但与此同时,其改革主张还有着更为复杂关系和深层因素的多重考量。中国应当避免误入美国预设的话语陷阱,在坚持原则性立场以不变应万变的同时,准确评估并区分实体、程序和实施路线所涉及的不同问题及其指向,进而确立务实灵活、分而治之的应对策略。
2021年04期 v.28;No.257 22-4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77K] [下载次数:1197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12 ] |[阅读次数:0 ] - 于文婕;
WTO改革的"包容性"方案针对的是多边贸易体制的"普遍性"困境:在规则上,"市场化"标准难以形成普遍性共识;在体制上,特殊与差别待遇的存续与升级之争导致规则的普遍性适用分歧;在法理上,多元成员间的现实差异和为实现形式普遍性而内嵌的融合机制,导致了多边体制内生的"普遍性"悖论。该困境的溢出效应表现为多边体制外"市场化"规则的普遍性升级和泛区域小多边机制的普遍性效应。当前权力与规则双驱并行的国际造法现实,决定了多边体制改革的包容性进路,即在多元差异化主体间的最底线求同。中国应以包容的"多元共同体"为目标,重视小多边造法活动的普遍性辐射效应,主动提供区域治理公共产品,以有效引领普遍性困境的突破。
2021年04期 v.28;No.257 41-5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52K] [下载次数:946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7 ] |[阅读次数: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