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28日(当地时间27日),中美就美国的“301调查”在世界贸易组织(WTO)进行第三次交锋,这也是在WTO争端解决机构(DSB)会议上的第二次交锋。在此次例会上的中方指出,此次的“301调查”是美方进行的第125次调查,而未来可能更多,这对于大部分国家和地区来说,“301调查”是一场噩梦。中方的呼吁也得到了俄日欧等多方支持。

“301调查”由来已久 多方利益因此受损

所谓“301条款”,是指美国《1974年贸易法》第301~310条内容,该条款授权美国政府在与其他国家存在贸易争端时作出单边裁决,并采取不存在于WTO程序中的单边措施。该手段的合法性早遭质疑,此前曾被欧共体向WTO提起诉讼。

在27日的DSB会议上,中方在声明中指出对美方“301调查”的关切,其中首先回顾了美国“301调查”并不那么光彩的历史。

中方指出,在过去一个月中发生的事情并不是新故事,实际上许多WTO成员应当对目前发生的一系列行动相当熟悉。有很大一部分成员此前都遭受过“301调查”,其中有些被迫向美国企业开放市场,或者成为了报复措施的目标。

中方指出,自从1974年“301条款”生效以来,美国对其他国家发起了125次“301调查”,并17次实施了报复行动。曾经遭受过“301调查”的国家和地区的清单很长,读起来需要一些时间。中方随后详细列举了在1974年~2018年之间美方所使用的“301调查”以及其对象,可以看到遭到最多调查的成员是欧共体(后为欧盟),共27次,排在其后的是日本(16次)、加拿大(14次)、韩国(11次)、巴西(8次)、阿根廷(6次),和印度(5次)等。

美方磋商文件不到三页

一位中美谈判的人士称,从美方自3月23日向WTO发起针对中国的申诉,称中国政府有关技术许可条件的措施不符合《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规定,到之后几次与中国就“301调查”的互动来看,美方调查本身证据不足,所以只能罗列“罪名”,却不敢详细附加报告和证据。

与特朗普政府援引“301条款”对中国采取单边贸易救济措施时发布的6页备忘录和长达1215页的“301调查裁决”相比,美国贸易代表正式向WTO起诉中国并请求展开磋商的文件,只有不到3页。

根据WTO网站上公布的会议纪要,3月23日,中国常驻世贸组织代表团张向晨提议将301调查纳入货物贸易理事会议。在3月26日接续召开的会议上,他呼吁WTO成员齐心协力阻止301调查死灰复燃,重新把它关进WTO规则的笼子里。他说,美国以单边实施的301调查结果为依据,企图对中国采取限制措施的做法,既有违美国在WTO曾做出的承诺,也有违WTO相关判决和规定。根据WTO裁定和美国承诺,美方不能通过301调查单边认定其他成员做法是否违反WTO规则,在处理涉及WTO协定的事项时,美国须依据WTO规则和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决。

中方称美方是“故意歪曲事实”

美方在其“301报告”中详细解释了美方的调查结果,即中方存在强迫技术转让,不公平促进中国公司对美国资产进行投资以获取技术等四方面的问题。

美方称,从一开始美方就清楚表示,当一项行为、政策或做法如涉及WTO规则时,美国将通过WTO的争端解决机制来处理这件事,例如3月23日,美国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下向中方提出磋商请求,指称中国政府有关技术许可条件的措施不符合《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有关规定。

美方还在会上放话说,如WTO被看作是一个保护那些选择使用“破坏国际贸易体系公平和平衡政策”国家的盾牌,那么WTO和国际贸易体系将失去在其公民中的支持和全部信誉。

中方对此回应道,“301调查”的结果“故意歪曲事实”,其所称的非市场条件下的技术转让和许可政策“完全没有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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